律师说法
合同清偿的概念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当事人的概念是指偿还债务的人。《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偿还的顺序分别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相关阅读:民法典什么是债务清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其义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的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合同解除通知生效的时间分别是,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
律师说法 欠款合同纠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
律师说法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