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后多久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工伤鉴定之后才能够确定这次工伤受伤的等级,然后再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内会有结果。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4、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直接按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即可,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需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经审批无误后才能发放。
相关内容: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其实有很大可能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之后就可以申请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但此时要注意,只有经过了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工伤。那么满足什么条件才会属于交通事故工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只有满足四项条件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对此作了更为细致的规定,规定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必须满足下列4个因素:(1)必须是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2)必须是通常的上下班路线;(3)非本人主要责任;(4)原则上应属机动车交通事故。以上4个方面的因素必须全部满足,才能称上工伤。
二、事故责任人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能否同时获得
劳动者因车祸受伤,在理赔后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在司法实践中一直争议较大。从侵权责任理论上来说,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为第三人侵权受伤而被认定为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第三人要求理赔,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因车祸受伤,在理赔后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存在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主张二选一,认为劳动者要么申请民事赔偿,要么申请工伤保险,如申请了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基金自然享有对侵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如果工伤职工申请民事赔偿,则根据公平原则不能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第二种意见主张工伤保险起着填补损害的作用,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民事侵权赔偿超出工伤保险待遇的部分,归工伤职工所有。第三种意见主张双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工伤医疗费用外,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民事侵权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指出,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因此,在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是可以再次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
但此时毕竟也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在路途上奔波,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只要职工并不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此时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而现在很多实际案例中,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受伤职工都是可以同时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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