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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中过错方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以下两点: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给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或者
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按如下程序办理: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判定原则有以下三个: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